@所有人,8月新规来了,关系你我生活
8月,一批民生新规开始施行。具体来看:
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个人收取押金
8月1日起施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明确,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个人收取押金,或者以担保等名义变相收取押金;不得泄露、篡改、损毁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个人信息。
二、养老机构消防管理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8月1日起施行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符合地方性法规要求的可单人值班)。
三、扩大适用个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范围
《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8月1日起施行,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至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主要险种。投保人可为本人投保,也可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
四、应采取措施防范未成年人过度依赖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
8月15日起施行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服务提供者应当明确并公开其服务的适用人群、场合、用途,指导使用者科学理性认识和依法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未成年人用户过度依赖或者沉迷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
五、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六、预防和制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修订后的《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自8月1日起施行,禁止专利联营实体和专利联营的成员利用专利联营从事垄断行为;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标准必要专利实施“专利挟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