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将再次启动!这种传言别信…
记者从哈尔滨市住建局获悉,哈市将按照公租房保障资格三类家庭、优先优待家庭、普通一类和二类家庭的顺序,今年计划开展三批次公租房摇号配租工作,具体房源数量、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将形成工作方案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对此,哈市住建局提醒,公租房不得出租、出借、空置、转让或开展违法活动。该局已组织运营管理机构进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公租房保障资格,收回住房、追偿非法所得,5年内不再受理其公租房保障申请。同时,公租房实物配租必须通过资格审核且经摇号配租中号后方可取得住房并租住使用,不会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与公租房租住使用无关费用。此外,公众勿信“有偿配租”等不当传言。
通过技术手段对申请人信息核查比对
据介绍,为确保公租房摇号配租工作公平公正,哈市住建局对摇号全过程予以公示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以及距离居民最近的街道社区宣传栏、小区单元宣传栏等向社会发布哈市公租房摇号配租公告。同时,为确保摇号信息准确无误,申请家庭须满足公租房保障资格且已取得《哈尔滨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通知书》,并未在3年内参加公租房摇号配租中号放弃或退出公租房,市住建局通过技术手段将申请家庭主申请人信息在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核查比对,修正错误信息、去除不符资格人员。
勿信公租房可转租或“有偿配租”传言
另据介绍,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公租房不得出租、出借、空置、转让或开展违法活动。为加强公租房租住监督管理,市住建局组织运营管理机构进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建立监督举报电话,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公租房保障资格,收回住房、追偿非法所得,5年内不再受理其公租房保障申请。
提示广大市民
务必提高警惕、做好防范,切勿轻信“有偿配租”等不当传言,公租房实物配租必须通过资格审核且经摇号配租中号后方可取得住房并租住使用,不会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与公租房租住使用无关费用。市民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所属区住建局或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住建局咨询了解,也可登录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各区公租房咨询监督电话:
道里区住建局:84504832
道外区住建局:88985328
南岗区住建局:82701912
香坊区住建局:58629916
平房区住建局:86504745
松北区住建局:58799240
市住房保障中心:84323059 、86595118
网址:
市政府:www.harbin.gov.cn
道里区政府:www.hrbdl.gov.cn
道外区政府:www.hrbdw.gov.cn
南岗区政府:www.hrbng.gov.cn
香坊区政府:www.hrbxf.gov.cn
平房区政府:www.hrbpf.gov.cn
松北区政府:www.songbei.gov.cn